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4〕46号),经学校自主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推荐、专家复核,教育部拟认定2926所学校为第三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2日至5月16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写明联系电话。请于2025年5月16日之前通过信函邮寄、电子邮件将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送达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邮政编码:100816)。
电子信箱:wsjkc@moe.edu.cn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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