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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截至2015年9月10日建设应用进展情况的通报

教基一司函〔2015〕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截至2015年9月10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全国学籍系统)建设应用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毕业升级应急预案上报情况

  除江苏、湖北、重庆外,其他省份已上报毕业升级应急预案。

  二、系统安全自纠自查上报情况

  除河北、广东、海南、重庆、云南、青海、兵团外,其他省份已上报省级运行环境自纠自查情况。

  三、重要业务办理进展情况

  1.跨省转学完成情况

  截至9月10日,跨省转学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其中,跨省转学核办完成率(省内流程核办完成情况)排在前五位的是:内蒙古、新疆、广东、贵州、海南。跨省转学调档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山东、安徽、江苏、天津、广东。

  北京、辽宁有超过10个工作日没有核办的跨省转学业务,北京有超过10个工作日没有核办的跨省转学调档业务,上海跨省转学核办完成率低于90%。

  2.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

  截至9月10日,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有9个省份的个别在办业务完成率低于90%,其中,3项及以上在办业务完成率低于90%的省份有:河北、陕西。

  3.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

  截至9月10日,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见附件3。各省在8月份共报送需要注册建籍的在校生26917名,通过了教育部查重且学生信息已发回原省份的计20133名,查重未通过的6784名。

  4.清理超期未完成业务情况

  按照既定安排,教育部已于2015年9月15日18时清理了1627条在2015年4月1日前发起申请但未核办完成的跨省转学业务。

  四、问题学籍处理情况

  截至9月10日,全国共有待处理问题学籍1003990例(不包括省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问题学籍),比上期通报数减少23.08%。其中含身份证号重复526757例,身份证号不存在119325例,身份证号与姓名不匹配357908例,身份证号不存在、身份证号与姓名不匹配相对上期通报数分别减少35.40%、36.06%。问题学籍处理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

  五、数据质量核查工作进展情况

  1.除天津、海南以及切换到全国系统的陕西外,非对接省份均已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培训工作。

  2.已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培训工作的非对接省份中,《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总上传率为92.86%,其中低于85%的省份1个:四川82.57%。

  六、自建系统对接改造情况

  根据对接验收验证方案,教育部已在9月中旬对北京市自建系统进行了现场验证,通过对基本数据进行逐一核对、现场验证数据库、查看关键源代码、抽查业务数据、抽查数据指标等方式,较为全面的了解了情况,发现了新的问题,已经通知北京市进行整改。

  七、省级学籍系统安全保护定级备案和测评整改情况

  1.已开展等级保护相关工作的省份18个。

  (1)已完成定级、备案和测评的省份6个:北京、上海、福建、湖北、海南、新疆。

  (2)完成了定级,没有完成测评的省份11个:河北、山西、吉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广东、陕西、宁夏。正在进行定级的省份1个:贵州。

  2.制定了等级保护工作计划的省份6个:内蒙古、天津、重庆、四川、甘肃、西藏。

  3.尚未开始等级保护定级的省份8个:辽宁、黑龙江、山东、河南、广西、云南、青海、兵团。

  八、工作要求

  1.切实做好秋季招生和新生注册建籍工作。开展小学新生学籍接续工作的省份,要充分利用可供多人同时登录操作的新生注册专用账号,组织学校将信息补录工作分配到班主任,减轻基层学籍管理员工作量,提高学生数据质量;要落实高中与中职学校重复招生处理工作要求,避免重复招生;要及时处理、核办新学年毕业后跨省就学申请,从下期开始,毕业后跨省就学办理情况将纳入通报。为规范招生秩序,毕业后跨省就学功能将在11月30日关闭。

  2.按时办理各类学籍业务。各省要结合全国学籍系统提供的在办业务监控表,继续督促跨省转学和省内各项在办业务的办理,每个环节均应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请各省督促抓紧完成各项业务,需要教育部协调或技术协助的,可沟通协商。

  3.做好在校生注册建籍。教育部已完成各省2015年8月提交的需注册建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名单查重和下发工作,请各省做好省内学籍注册工作,并继续按要求在每月月末报送需要注册建籍的在校生名单。查重未通过的应及时办理转学手续。

  4.加快处理问题学籍。各地要进一步加快处理存量问题学籍,特别是身份证重复问题学籍的处理,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安徽、四川的问题学籍存量超过10万,要特别加大工作力度。

  5.做好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天津、海南要尽快启动核查工作。《确认表》拍照上传率不足85%的四川,要督促各地(市)加快完成此项工作。对接省份要在自建系统内核实学生信息。要督促学校对照《确认表》在学籍系统中修改变化的信息,并及时核办关键数据变更信息。为了解各省《确认表》中变化的信息在学籍系统中落实修改的情况,教育部将于近期组织抽查,抽查结果将纳入通报。

  6.开展系统对接验收现场验证。北京要做好新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2015年10—11月份,教育部将组织技术专家去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进行系统对接验收现场验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省及时与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联系,按要求做好现场验证前各项准备。

  7.做好系统安全保障。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和工作紧迫感,全面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制定了等级保护定级工作计划的6个省份和尚未开展工作的8个省份,须进一步明确工作时间进度,加快推动定级、备案、测评和整改工作。尚未报送系统安全自查自纠情况的省份,请尽快上报。

  附件:1.跨省转学完成情况统计表

     2.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3.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统计表

     4.问题学籍处理进展情况统计表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5年9月29日

来源:基础一司收藏
(责任编辑:王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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