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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截至2015年12月10日建设应用进展情况的通报

教基一司函〔2015〕1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截至2015年12月10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全国学籍系统)建设应用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5年秋季学期招生入学完成确认表》上报情况

  已上报确认表的省份18个: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海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

  二、重要业务办理进展情况

  1.跨省业务完成情况

  跨省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其中,跨省转学核办完成率(省内流程核办完成情况)排在前五位的是:安徽、贵州、西藏、四川、天津。跨省转学调档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上海、山东、安徽、江苏、天津。河北、广东、江西、山东跨省转学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的数量多于1500例。

  毕业后跨省就学核办完成率(省内流程核办完成情况)排在前五位的是:天津、山东、青海、安徽、广东。跨省就学调档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宁夏、上海、山东、安徽、辽宁。湖北、江西、贵州、广西、陕西毕业后跨省就学超过10个工作日未核办的数量多于200例,新疆、兵团毕业后跨省就学超过10个工作日未调档的数量为1968例和415例。

  2.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

  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有8个省份的个别在办业务完成率低于90%,其中,3项以上在办业务完成率低于90%的省份1个:陕西。

  3.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

  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见附件3。各省在11月份共报送需要注册建籍的在校生89786名,通过了教育部查重且学生信息已发回原省份的计54756名,查重未通过的35030名。

  三、问题学籍处理情况

  问题学籍处理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全国待处理问题学籍共计959564例,比上期通报数减少7.91%。其中含身份证号重复394295例,身份证号不存在141345例,身份证号与姓名不匹配423924例,以上三项相对上期通报数分别减少8.36%、6.34%和8.01%。

  四、省级学籍系统安全保护定级备案和测评整改情况

  1.已完成定级的省份24个,其中:

  (1)已完成测评的省份7个:北京、上海、福建、湖北、海南、宁夏、新疆。

  (2)正在进行测评的省份4个:河北、内蒙古、辽宁、江苏。

  (3)完成了定级、备案,尚未开始测评的省份8个:吉林、安徽、江西、广东、贵州、云南、陕西、甘肃。

  (4)完成了定级,尚未备案的省份5个:山西、浙江、河南、湖南、四川。

  2.尚未完成定级的省份8个:天津、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西藏、青海、兵团。

  五、自建系统对接改造情况

  教育部已完成全部7个对接省份现场验证工作,反馈了问题清单,各对接省份正在对照清单进行整改。

  六、系统运行情况

  1.省级系统运行情况

  各省级学籍系统没有报告运行异常。

  2. 各省级系统与中央系统间数据传输情况

  (1)与中央系统数据传输不通的省份1个:山东。

  (2)与中央系统数据传输缓慢的省份8个:河北、内蒙古、安徽、重庆、西藏、宁夏、新疆、兵团。

  相关原因正在分析核查之中。

  七、工作要求

  1.尚未报送《2015年秋季学期招生入学完成确认表》的省份,请抓紧处理有关业务,尽快上报。

  2.按时办理各类学籍业务。各省要结合全国学籍系统提供的在办业务监控表,继续督促跨省转学和省内各项在办业务的办理,每个环节均应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近期,各地不同程度出现跨省业务办理不畅、业务积压的情况,请各省抓紧督促各地各校及时办理各项业务,需要教育部协调或加急处理的,请沟通协商。

  3.做好在校生注册建籍。教育部已完成各省2015年11月提交的需注册建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名单查重和下发工作,请各省做好学籍注册工作,沟通可能存在的问题,并继续按要求在每月月末报送需要注册建籍的在校生名单。查重未通过的学生已在其他学校建立学籍,上报名单的省份应督促学生实际在读学校及时通知家长按要求办理转学手续。

  4.加快处理问题学籍。各地要继续加快处理存量问题学籍,及时反馈需要教育部解决的问题。各地各校要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严格把关,要确保提交系统的佐证材料真实可靠。山东的问题学籍存量超过全国总数的25%,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5.做好系统对接现场验证反馈问题整改。各对接省份要根据现场验证反馈的问题清单,结合验收标准及验证方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要及时报告问题整改工作进展,以便检查确认。需要教育部技术协助的,请沟通协商。

  6.做好数据质量核查后续工作。各地要继续督促学校对照家长签字提交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在学籍系统中修改变化的信息,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对变更的关键数据进行核办。

  7.进一步做好省级系统运维保障工作。各省要切实落实省级学籍系统运维保障主体责任,排查省级运行环境问题隐患,做好省级学籍系统运行监测,建立问题快速响应和处理机制。与教育部系统数据传输不通或缓慢的省份,要全面检查网络设置和数据交换设置,确保数据交换前置机、桥接服务器正常运行,加大日常巡检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8.加快开展系统安全保障工作。安全是系统的生命线,安全工作一刻都不可放松。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增强工作紧迫感,全面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尚未完成省级系统定级工作的天津、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西藏、青海、兵团,应加快开展工作,教育部将择机约谈进度落后的省份。

  附件:1.跨省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2.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3.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统计表

     4.问题学籍处理进展情况统计表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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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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