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成司函〔2013〕 1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2011年“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以下简称“一期项目”)实施以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以下简称“中职示范校建设计划”)第一、二批项目建设单位组成“全国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联盟”及86个资源共建共享协作组,按照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1〕202号)和《关于公布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立项课题及专业协作组名单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2〕3号)提出的政策要求、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广泛参与、协同共建、开放共享,形成了产教结合、校企合作、校校联盟的工作机制,开发、公布和共享了一批标准化、高水平的数字化教育资源(资源目录详见教职成司函〔2013〕77号文件)。为进一步提高资源的开发质量、共享水平和应用能力,现决定面向中职示范校建设计划第一、二、三批项目建设单位,以及其他学校、企业等,启动实施“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二期)”(以下简称“二期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落实教职成司函〔2011〕202号文件明确的工作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机制和组织管理要求,继续坚持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学校创新,鼓励中职示范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单位等职业院校、高等学校、行业组织、资质企业和研究机构等牵头协作开发,有效促进校企合作、共建共享。加强项目管理,重点推进一期和二期项目开发单位之间的优势互补、合作共建、协同创新。突出成果应用,着力促进一期和二期项目资源成果的交流共享。
各地要把共建共享数字化资源建设作为中职示范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实施方案》和《任务书》的重要措施;作为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专业教师和管理人员教育教学能力,加强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和教材开发以及校企合作等管理机制创新的重要成果体现形式。要把数字化资源建设情况作为示范校建设项目质量监测、年度检查、成果验收和表彰评优的重要考核指标。
中职示范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单位原则上都要参加共建共享计划二期项目,加入相应的专业协作组,分工承担相应的课题项目和任务,参与资源的研究、开发和共享。课题项目负责单位要加强协调、管理与服务,积极组织有关单位共建资源、共享成果,组织开展或参加教学改革、数字校园和课程设计等业务培训,按要求使用课题项目管理平台,接受质量监测和成果审查,确保共建过程、研发成果、共享措施和成果质量符合相关规定。
二、任务重点
在一期项目基础上,完善共建共享机制,深化教学和管理改革,加强学校与企业合作,推进技术与教育融合,继续共建共享包括精品课程、视频课程、虚拟仿真实训软件、生产流程模拟软件、通用主题素材资源、教研科研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以及专业群落网站等优质数字化信息资源。
1.深度开发精品课程资源。在一期项目基础上,拓展立项专业领域,合理布局与第一、二、三产业对应的专业类型;增加立项课程数量,基本完成一期已立项专业内所有课程的开发;提升技术应用水平,采取虚拟现实、实物仿真、流程模拟和过程再造等前沿信息技术和先进教育策略,以动画、三维、思维导图等形式集中突破专业知识教学重点、岗位技能训练难点和职业能力形成要点。
2.鼓励开发视频公开课程。各中职示范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单位分别推选1-3名主讲教师,按照视频课程规范要求(另行制定印发),以项目教学、工学结合为导向,设计、讲授和录制3节视频课程,并可参加全国示范性职业院校视频课程竞赛和交流活动。
3.扩充通用主题教学素材。在专业类精品课程资源开发过程中,进一步充实各专业的行业标准库、实训项目库、教学案例库,重点完善竞赛方案、考核试题等主题素材,并加强与专业群落网站的衔接。同时,升级改造主题素材库资源管理平台软件。
4.完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协同研究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实训基地、集团化办学、综合教务管理、学校行政、教育质量监测评价、教育科研教研等学校管理信息化的需要,重点对一期已经立项开发的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扩展。
5.优化扩展专业群落网站。继续充实、优化和应用一期项目设计开发的各个专业群落网站,重点是丰富信息内容、推送优质资源、深化实际应用;同时,对应国家重点发展、就业人群集中、技术更新较快的行业领域,鼓励适当新增专业群落网站项目。
三、申报管理
教育部继续委托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信息化委员会”)具体负责推进实施共建共享计划,修订并发布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科研课题项目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另行印发),承担全国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联盟办公室的工作,受理课题项目的申报,组建并指导各专业协作组,并通过组织教学改革、数字校园和课堂设计培训,开展中期检查、项目质量监测、资源成果封装、搭建资源平台及经验交流等方式,统筹推进资源的开发、管理和共享。
1.立项管理基本程序。教育部修订发布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二期)课题项目申报指南、资源共建研发申报书、成果资源共享使用申报书及资源评审要求。有关单位按要求提出立项申请,由教育部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审核后公布。
2.资源共建研发申报。拟申请立项资源共建研发的单位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立项资源共建研发申报书》(见附件2),由信息化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和申报情况组织专家遴选课题组长单位,支持其组建课题组和协作组,商定副组长单位、成员单位。申请共建课题项目的中职学校必须同时申请该课题项目成果的共享。
3.成果共享使用申报。拟申请成果资源共享使用的单位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成果资源共享使用申报书》(见附件3),由信息化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和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协调资源共享使用。申请成果资源共享使用的单位原则须参与至少一项共建任务。
4.课题项目申报方式。拟申请立项资源共建和成果资源共享的中职示范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单位须通过网络远程申报:登录“中国职业教育信息资源网”,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在该系统的“共建共享课题项目”栏目在线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其他单位按要求直接填写并提交电子版的申报书。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国家职业教育研究院(京师大厦),邮政编码:100875;电子邮箱:SkillChina@126.com;办公电话:010-52452581。
附件:1.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科研课题项目立项申报指南.doc
2.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科研课题项目立项资源共建研发申报书.doc
3.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科研课题项目成果资源共享使用申报书.doc
4.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视频公开课程建设课题项目申报书.doc
5.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二期)科研课题共建任务选择和共享成果遴选参考目录.doc
上述附件不随本《通知》印发,请及时登录“中国职业教育信息资源网”(www.tvet.org.cn)浏览下载。该网站将动态发布共建共享计划的政策要求、技术标准、管理规范及有关信息。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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