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成司函〔2014〕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近年来,在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建设过程中,涌现出许多优秀案例,为广泛推广其经验做法,大力宣传社区教育在促进区域和谐稳定、建设学习型社会、服务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作出的重要贡献,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社区教育,进一步推动社区教育广泛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社区教育服务社会民生创新工作案例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主要面向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
二、案例征集要求
1.案例要体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源于近几年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建设实践,呈现社区教育改革发展的最新成果,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立意高,具有一定的引领性、方向性、启迪性。
2.案例要求主题突出,重点围绕案例主题指南或自身其他特色工作,从示范区、实验区建设中的某一方面切入,突出亮点,彰显特色、以小见大。勿写成全面的工作总结或论文。
3.案例体例结构不做统一要求,题目和各级标题自拟。一般包括以下板块的内容(具体根据案例需要自行调整):区域概况(居民状况、人文环境、地方特色等),围绕案例主题介绍社区教育的基本做法、主要经验、政策支持与难点突破、成效与贡献、分析与启示、工作展望等。提倡采取由现象到本质的呈现方式。
成效与贡献部分,应重点阐述开展社区教育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新农村建设、提升社区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的贡献。请勿就教育论教育或一般性空谈,应重视用基层采访的形式搜集材料,用社区居民原汁原味的口述评价,具体事例(故事),和可见、可感的社区变化来反映社区教育的成效与贡献。
分析与启示部分,应引入第三方(专家或单位)对社区教育工作的点评,对案例画龙点睛,作出深层次剖析,特别是挖掘在社区教育政策制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创新与突破,归纳出可推广借鉴的经验。
4.文字要求借鉴新闻媒体语言风格,多用数据、图表、事例说话,语言生动,可读性强,说服力强,逻辑清晰,分析深入。案例字数一般在4000字左右。
5.案例稿件格式。要求用word编辑,A4纸型,页码居于下端中央。题目用华文中宋二号,一级标题用黑体三号,二级标题用楷体三号加粗,正文用仿宋三号。单倍行距。案例末尾标注案例报送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每个案例附2-3张电子照片,主要反映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教育活动的生动场面,请勿选用会议场景照片或一般性合影。
三、征集工作程序和要求
1.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重视案例征集工作,积极组织区域内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参与,加强在本区域内的典型经验交流,并将案例征集工作与社区教育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结合起来。
2.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案例进行初步筛选,并组织专家对拟推荐上报的案例进行审定,参与点评分析。原则上每省上报3-5个案例,计划单列市报送1-2个。
3. 请各地于2014年7月15日前,将案例和案例征集汇总表(附件2)一式2份,报送至我司成人教育培训处,并发送电子稿(含案例、汇总表及相关电子照片)至指定邮箱。我司仅受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的材料。
4.我司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将组织力量对案例进行审核,遴选出具有代表性的优秀案例分期汇编出版。
联系人:韩梅,蔡妍
联系电话:010-66097767,66096253
附件: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4年5月22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