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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培养方案论证和首
次阶段检查工作会议的通知

教高司函〔2011〕59号

有关专家:

  为了推进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加快学校专业培养方案落实,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号),经高教司和研究生司研究,决定于4月11日-4月14日召开卓越计划专业培养方案论证和首次阶段检查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介绍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主要内容和进展情况;

  2.研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培养方案论证办法;

  3.研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阶段检查方案;

  4.专家检查第一批专业的课程整合情况;

  5.专家论证学校提交的第二批专业培养方案。

  二、参会人员

  专家名单及分组情况见附件。

  三、会议时间

  会议分组进行,

  第一组:4月10日报到,4月11日上午8:30开会,会期1天。论证材料类、机械类、仪器仪表类和能源动力类专业培养方案并进行阶段检查。

  第二组:4月11日报到,4月12日上午8:30开会,会期1天。论证电气信息类专业培养方案并进行阶段检查。

  第三组:4月12日报到,4月13日上午8:30开会,会期1天。论证化工与制药类、生物工程类、交通运输类、测绘类、轻工纺织食品类、土建类专业培养方案并进行阶段检查。

  第四组:4月13日报到,4月14日上午8:30开会,会期1天。论证地矿类、工程力学类、海洋工程类、航空航天类、环境安全类、水利类和武器类专业培养方案并进行阶段检查。

  四、会议报到地点

  北京友谊宾馆敬宾楼。

  五、会议联系人

  高等教育司理工处:侯永峰,电话:010-66096262,传真:010-66096949手机:18601190948,电子邮箱:yfhou@moe.edu.cn。

  六、其他

  企业专家交通食宿费用由会议承担。高校专家交通费用自理,食宿费用由会议承担,请有关高校对专家工作提供支持。

  附件:专家分组名单.doc

高等教育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来源:高等教育司
(责任编辑:宋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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