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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天津大学召开“高等理工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第一、三类项目)研讨会”的函

教高司函〔2006〕45

天津大学:

 

为了促进“高等理工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果,经研究,我司决定召开“高等理工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第一、三类项目)研讨会。此次会议将集中反馈200512月“高等理工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评审会专家意见,组织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实施工作进行深入研讨和交流,完善项目实施计划,拟定项目任务书,全面启动项目实施工作。

 

现委托你校在4月上旬承办“高等理工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第一、三类项目)研讨会,有关会议的具体事宜请你校另行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六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1.“高等理工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第一、三类项目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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