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社科司函〔2015〕9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公布“2012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入选教师名单及课题立项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2〕15号),为加强对“择优资助计划”课题研究项目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1.“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 立项课题属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项目。请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中有关要求组织项目成果鉴定及结项事宜。
2.项目负责人需登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网站”完善“教师空间”各项内容,并根据自己的教学、研究成果及时更新。
3.项目负责人需撰写“择优资助计划”入选教师个人培养总结报告(主要包括教学科研工作总结、三年成长经历及个人感受等)。
二、材料报送
1.请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中规定的各项材料和“入选教师个人培养总结报告”纸质版1份邮寄至社科司教学处。
2.请将《终结报告书》电子版、《鉴定意见书(汇总用)》电子版、项目成果电子版(Word格式)、“入选教师个人培养总结报告”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202b203@163.com。
3.截止时间:2015年4月1日。
请各高校积极组织好结项工作,项目负责人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总结研究工作,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效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睿、桑伟林,010-66097529。
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邮政编码:100816。
附件: “2012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入选教师名单及课题立项一览表.doc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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