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社科司函〔2015〕366号
有关高等学校、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报送2016年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计划的通知》(新广出办发〔2015〕141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了做好教育部主管出版单位2016年图书出版计划的制订和报送工作,请有关高等学校、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和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指导所属出版社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下载《通知》,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现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 制订2016年出版计划的要求
(一)充分论证、科学制订。请各主办单位按照《通知》中关于制订2016年出版计划的指导思想、报送重点和具体要求,指导所属出版社做好2016年图书出版计划的制订工作。制订图书出版计划时,应注重充分论证、优化结构,避免跟风炒作和低水平重复,优先考虑《通知》提出的11项报送重点,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出版物,不断提升高校出版的质量和水平。
(二)坚持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宗旨。制订图书出版计划要密切关注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形势,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的前沿,充分利用学校的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根据本单位的学科专业设置和出版社的编辑力量,重点安排重点学科、新兴学科教材的选题,以及具有原创性和创新性的高水平的学术著作,努力为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贡献力量,为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三)严格执行出版资质管理规定。制订图书出版计划须严格遵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地图、辞书工具书、养生保健类出版物等出版资质以及不得以书号出版期刊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凡申报以上资质类选题,需附相关出版资质复印件。
(四)增强政治意识,把握正确导向。各主办单位要高度重视2016年图书出版计划的制订工作,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对选题要认真审读、严格把关。
(五)规范重大选题备案报送程序。按照《出版管理条例》《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等文件规定,对需履行重大选题备案的选题先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管理司的要求履行报批程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管理司批复同意出版后再申报图书出版计划。
二、 报送要求
(一)报送程序
我部主管在京19家出版社的图书出版计划报我司审批;我部主管京外高校出版社的图书出版计划经教育部社科司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批。非教育部主管大学出版社只报送主题出版相关选题材料。
(二)报送材料
1.主办单位向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报送请示文件。主送单位为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应有版头、标有文号、公章齐全,请示文种;正文应载明主办、出版单位名称以及拟申请事项内容;出版社和主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应对材料认真审核,特别是对选题名称、内容提要和作者简介等逐一逐项审核,严把选题质量关,在报送材料时将联系人和电话写在正文后面,以方便沟通;请示文件一文一事,报送材料A4纸规格,一式五份,无须装订成册;人民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和语文出版社图书出版计划的主办单位公章由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出具。
2.申请报告一式五份,内容包括:选题总量,其中新版书(含重版书)、重印书的种数(必报)及其比例,分别说明新版书和重印书中大中专教材、中小学教材、大中专教辅、中小学教辅、专著、引进版图书和一般图书的种数及其比例;热点敏感问题选题、备案选题和重点选题种数(分别说明国家级、省部级和社级重点选题的种数)。申请报告须经主办单位领导和出版社社长签字并分别加盖公章,人民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和语文出版社图书出版计划由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分管负责人审签并由该公司代章。
3.翔实的分析报告一式三份,内容包括:2015年年度及各次补报出版计划落实情况,包括年度出版计划实现率,各次补报出版计划实现率,并分析说明原因;制订2016年图书出版计划的指导思想;选题总量、结构、特点(包括有哪几大版块、特色是什么;围绕《通知》中制订出版计划的11项重点,本社选题体现在哪些方面,请逐项列出体现某项重点的选题名称并做出分析说明);新书、再版书情况;重点选题和需办理重大选题备案的情况;选题计划中带有共性的特点和倾向性的问题;实施图书出版计划的措施和存在的问题等。
4.四个附表:(1)“社会科学类图书出版计划申报简表”(附表1)一式五份;(2)“自然科学类图书出版计划申报简表”(附表2)一式五份;(3)“社会科学类图书出版计划有关情况表”(附表3)一式一份;(4)“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复同意出版的备案选题一览表”(附表4)一式一份。以上附表1至附表4均须经主办单位领导和出版社社长签字并分别加盖公章。
5.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报送的图书出版计划表格,请有关出版社按照教育部社科司审批或审核同意的图书出版计划,登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www.gapp.gov.cn)的“图书选题上报系统”填报。
6.为提高出版计划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继续实行图书出版计划季度集中补报制度,年中调整增补出版计划与年度要求相同,一般调整增补3次,分别为3月下旬、6月下旬和9月下旬,3月下旬补报第二季度出版计划,6月下旬补报第三季度出版计划,9月下旬补报第四季度出版计划。同时,本着计划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对临时性急需出版的选题,在完成三审工作后,可单独办理加急补报,各出版单位要做好统筹。请各单位慎重研究制订出版计划,严肃认真地做好申报工作。2016年将适时启用高校出版选题管理信息系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我部主管的京外高校出版社补报出版计划经教育部社科司审核同意后,再报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批。
7.有关材料纸质文档和电子光盘(内容须与纸质文档相同)请于2016年1月15日前报送我司出版管理处。联系人:林丽、王利,电话:66096293、66097550。
三、做好2016年全国高校出版社主题出版申报工作
深入开展全国高校出版社主题出版工作,对于促进高校出版社出版弘扬主旋律的精品图书、彰显高校出版社的社会责任、树立高校出版社的整体品牌形象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我司将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解决重大现实问题、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著作,讲述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的海外读物等方面,设立全国高校出版社主题出版项目。全国高校出版社统一填报“全国高校出版社主题出版项目申报表”(附表5)一式五份,并将纸质文档和电子光盘于2016年1月15日前报送我司出版管理处。联系人:林丽、王利,电话:66096293、66097550。
附表:1.社会科学类图书出版计划申报简表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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