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部司局机构

关于转发《关于举办2018“中华通韵”诗词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教语用司函〔2018〕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教育部各直属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我司联合中华诗词学会共同举办2018“中华通韵”诗词创作征集活动。

  此次创作征集活动以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题,旨在探索总结诗词创作实践的用韵规律,配合以普通话语音系统为基础的《中华通韵》国家标准研制工作。具体事项见附件。

  请各地和各高校大力宣传、积极组织、广泛动员,引导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此次创作征集活动。

  附件:《关于举办2018“中华通韵”诗词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2018年6月6日

来源:语用司收藏
(责任编辑:刘潇翰)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