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8-0161-1 | 生成日期: | 2008-04-08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08〕110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在陕西国际商贸职业学院基础上建立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
教发函〔2008〕110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置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的函》(陕政函〔2007〕146号)收悉。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陕西国际商贸职业学院的基础上建立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校代码为13123;同时撤销陕西国际商贸职业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系民办的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由你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育业务管理。
二、陕西国际商贸学院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可举办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
三、该校近期本、专科教育并重,逐步扩大本科教育。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
四、该校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为4个,即市场营销、药物制剂、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五、我部将在适当的时候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部将向社会公布经我部核准的《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章程》(见附件)。
望你省本着改革的精神,加强对该校的指导和支持,使学校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探索民办高等学校的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有益的经验;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培养更多更好的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陕西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八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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