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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地震灾区中小学开展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6-05-2008-0451-1 生成日期: 2008-07-23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基〔2008〕17号 信息类别: 基础教育
内容概述: 教育部印发了对地震灾区中小学开展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地震灾区中小学开展心理辅导
与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

教基〔2008〕17号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以来,全国各个系统的心理治疗和心理健康工作者深入灾区对陆续复课的中小学生及时进行心理援助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目前,对灾区中小学生的心理干预已经度过了应急期,大部分心理援助志愿者也开始陆续撤出灾区,灾区中小学9月将如期开学,地震灾区中小学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将纳入正常的教育教学环节,科学、有序、持续地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地震灾区中小学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

  灾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学校公共卫生专家指导委员会制订的《地震灾区中小学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见附件1),科学指导和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灾区中小学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订实施计划,与9月开学工作一起部署。要及时掌握灾区特别是重灾区地州市中小学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的开展情况,根据需要和可能,协调安排有资质的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的专家团队深入到灾区地州市进行指导和培训。

  地州市特别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中小学学生和教师情况,依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实施计划,对中小学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出详细安排,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需要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的专家团队的需求,并做好专家团队培训当地教师和深入学校对学生进行直接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安排。

  灾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有部门负责这项工作,并提供人财物的保障。要加强协调和管理,既要统筹好各个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又要劝阻不够资质的团体和个人进入中小学。要对中小学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的效果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妥善解决和调整。

  承担对口支援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对口受灾县教育行政部门的需求,派出专家团队对中小学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有效支援,并注意不给灾区增加负担。

  教育部已委托中小学心理健康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学校公共卫生专家指导委员会组成专家团队加强对这一工作专业指导,中央教科所也将协助四川省教育厅做好相关实施工作。

  二、保证灾区学校正常有序地开展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

  灾区中小学是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在教育教学计划中予以安排,参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学校公共卫生专家指导委员会制订的《地震灾区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心理辅导课程目录》(见附件2),认真开展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

  学校开展这项工作要坚持科学性,面向全体学生分阶段、分人群组织实施,创设灾后心理辅导的良好校园环境,建立尊重、平等、接纳的心理辅导氛围。要在课时上适当安排专门的时间开展心理辅导与教育活动。要观察和掌握学生的心理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对需要帮助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寻求支持和指导。

  校长、分管校长、班主任、思想品德课教师、体育卫生教师是灾区学校开展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力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对口支援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和协助对他们的培训和指导,保证他们能长期有效地开展这项工作。被选派参加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培训的教师是灾区学校开展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学校要创造条件,为他们按照在培训中学到的知识和方法,开展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保证。

  三、发挥教育系统的优势,为灾区中小学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专业支持

  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学校公共卫生专家指导委员会将调动教育系统的专业力量,制订实施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要求,通过手册、网站、热线电话、电视、光盘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提供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的教育资源,并根据灾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需求提供科学指导。提倡设有心理学类专业的高等学校,通过网站、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和途径解答灾区中小学教师的问题,为灾区中小学生提供心理辅导服务。

  根据需要到灾区的专家工作组要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协调下,对灾区中小学开展的心理援助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对需要重点帮助的学生进行专门的心理辅导。

  附件1.  关于地震灾区中小学开展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纲要    

    2.  地震灾区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心理辅导课程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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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7-31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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