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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专家顾问委员会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0-04-2022-0015-1 生成日期: 2022-07-14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师厅函〔2022〕16号 信息类别: 教育综合管理
内容概述: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专家顾问委员会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乡村振兴重点
帮扶县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
专家顾问委员会的通知

教师厅函〔202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教育帮扶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作用,根据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等关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专家组织对教育帮扶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我部决定组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专家顾问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性质

  委员会是教育部聘请并领导的指导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教育部的委托,开展“组团式”教育帮扶领域研究、咨询、指导、服务等工作。

  二、委员会任务

  (一)对“组团式”教育帮扶的重要政策、改革事项等进行论证评议,提供咨询意见。

  (二)开展调查研究,对“组团式”教育帮扶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三)对“组团式”教育帮扶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四)指导推动“组团式”教育帮扶工作创新开展,促进教育帮扶典型经验和优秀做法的交流推广。

  (五)指导开展“组团式”帮扶团队和被帮扶学校团队教育教学及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经验研讨。

  (六)指导开展“组团式”帮扶团队管理考核工作,向教育部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七)承担教育部委托的其他任务。

  三、委员会任期

  首届委员会任期自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请各委员所在单位给予委员参加委员会工作必要的支持。如因工作岗位变动等原因,委员无法履行相关职责,我部将适时调整增补委员会委员。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专家顾问委员会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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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7-14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责任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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