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9年度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7-08-2019-0021-1 生成日期: 2019-04-08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体艺厅函〔2019〕31号 信息类别: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内容概述: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举办2019年度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9年度教育行政部门
领导干部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
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19〕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的意见》精神,提升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综合国防素质,建强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教育部决定2019年度继续举办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与形式

  1.研修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党性修养和政治素质、军民融合发展理论与实践、国际形势与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建设等专题进行研修。深入解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介绍新修订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凝聚广泛共识,主动适应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国防军队编制体制调整改革要求,研究探讨新时代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对策措施。

  2.研修形式。专题研修班采取授课辅导、专题讲座、交流研讨、实地教学等形式组织实施。

  二、研修对象与经费

  1.研修对象。2019年度专题研修班共三期,研修对象(见附件1)分别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人员和高校现任副校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学员选调上重点向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倾斜,已参加前期研修的省属高校领导干部不再参加本年度的研修。

  2.研修经费。专题研修班的经费由教育部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等经费列支。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自理。

  三、研修要求与考核

  1.研修要求。专题研修班列入《2019年教育部干部培训班次计划》,研修期间,学员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培训九条规定要求,认真参与全部教学活动,完成研修任务并提交一份创新工作案例。

  2.研修考核。请各承训军事院校按《教育部干部培训项目评估办法》要求组织评估,进一步提升干部培训质量。考核合格者,由承训军事院校颁发修业证书。

  四、报名事宜与联系方式

  1.报名事宜。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要求推荐参加专题研修班的人选并填写学员推荐表和学员名额汇总表(见附件2、3),部属各高等学校按要求直接填写学员推荐表,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专题研修班开班前3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承训军事院校。学员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研修学习的请于开班7日前报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承训军事院校,已确认参培的学员不得无故不报到,不得私自换人,未列入参培名单的人员不得自行前往承训军事院校参加研修。

  2.联系人: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李钦鹏,联系电话:010-66096474, 邮箱:66096474@moe.edu.cn。

  附件:1.2019年度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计划

     2.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班学员推荐表

     3.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班学员名额汇总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4月3日

点击右上角
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
发布日期:2019-04-19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责任编辑:刘潇翰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