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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印发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7-08-2004-0025-1 生成日期: 2004-12-29 发文机构: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体艺〔2004〕12号 信息类别: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内容概述: 教育部印发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

教育部关于印发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的通知

教体艺〔2004〕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进一步深化高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的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适应学校音乐教育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我部委托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中小学音乐教育发展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组研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以下简称《课程方案》)。课题组在对国内外普通高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教育教学情况进行广泛调查研究和深入分析论证的基础上,根据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起草了《课程方案》。现将经广泛征求意见和我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审议后修订的《课程方案》和《课程方案》说明印发给你们,《课程方案》从2005年秋季开始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综合大学、师范院校、艺术院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中实施。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校要加强对实施工作的领导,及时总结经验,对《课程方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告我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请将本通知转发给本地区设有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点的所有普通高等学校。

教育部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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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25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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