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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贵州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2019-01-14 来源:教育部收藏

(2018年12月1日)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要求,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11月26日至12月1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贵州省申报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特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贵州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要求,在对贵州省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本次督导检查中,重点检查了今年提出申报的30个县,同时在前五年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59个县中,抽取2个县进行复查。

  督导检查组分11个小组对32个县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320所(个),其中小学136所,初中81 所,一贯制学校33所,完全中学15所,教学点50个,特殊教育学校5所。检查中,核查相关文件资料、数据;通过专用网络平台组织对21584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各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贵州省32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贵州省结合本省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各县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这里主要提供了今年申报的30个县情况,详见表1)。

  表1 贵州省30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不要求每个单项指标均达标)。核查结果:贵州省89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280-0.630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175-0.542之间(详见表2)。

  表2 贵州省89个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贵州省根据实际,在实施办法中增加到20项指标,总分100分。核查结果:各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得分在85-95分之间(这里主要提供了今年申报的30个县情况,详见表3)。

  表3 贵州省30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

  表3 贵州省30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续表)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贵州省对各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基本符合要求。我们此次也通过专用网络平台、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与贵州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各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贵州省今年提出申报的30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此次对前五年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县进行抽样复查,这些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得到较好的巩固提高。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贵州省所有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贵州省在2009年实现“两基”后,继续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定位,秉持“富民必先强教,兴黔必先兴教”的工作理念,扎实推进人才强省、科教兴省战略,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改变贵州面貌、精准扶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作为最长远的民生,努力探索穷省办大教育、办好教育的图强之路。

  (一)突出战略定位,认真履行政府职责

  贵州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作为新时代贵州教育改革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举全省之力扎实推进。一是加强领导统筹。成立了以省委书记任组长、省长任副组长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专题组,制定出台了《贵州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深入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将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作为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市州、县普遍对应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义务教育均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二是强化工作重点。“十二五”以来,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加快各类教育发展的意见,制定各类教育发展规划,全省先后启动实施“四项教育突破”工程、教育“9+3”计划、基本普及15年教育等,总体谋划,并将义务教育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以规范农村学校布局调整等13项重点工作为抓手,着力均衡配置义教资源。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层层签订《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书》,明确职责和任务。各级、各部门统筹协同,齐抓共管,为均衡发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大教育投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贵州省各级政府在财力比较薄弱的状况下,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向教育倾斜,特别是向义务教育倾斜。从2013年起,每年压缩行政经费5-6%用于教育。2017年,全省公共财政教育支出907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为19.7%。2014年至今,全省累计投入专项资金603.4亿元,用于义务教育学校的发展建设。建立并完善城乡统一、各级政府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按要求落实了普通中小学和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三)优化学校布局,不断提升办学条件

  贵州省按照“城乡一体、精准改薄、城镇扩源”的原则,优化学校布局,增加教育资源。一是不断优化学校布局,扩充资源总量。结合脱贫攻坚、易地搬迁工作,加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中小学工作。2014年以来,实施“全面改薄”项目,新建改扩建学校5000余所。通过扩大教育资源、增加学位,2018年底基本消除超大班额。二是不断改善办学条件。2014年以来,全省新增农村寄宿制中小学3000余所、学生宿舍500余万平方米、学生食堂1.49万个。据不完全统计,本次受检的32个县近四年来,新增校舍面积800万平方米,购置21亿元的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图书3563万册。全省全面完成238所学校地质灾害治理,农村薄弱学校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呈现出“最好的建筑在学校,最美的风景是校园”。三是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近年来依托大数据建设,优化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全省中小学宽带接入达到95%,依托“城域网、智慧教育、网络教研”等信息化平台,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下沉,信息共享。32个县4年来购置班班通设备5.3万套。贵安新区所有学校实现了1000兆到校、100兆到班的目标,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

  贵州省始终坚持把教师作为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一是多渠道招录教师。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2014年以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补充教师5.9万人,其中特岗教师4.1万人,优化了农村学校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2017年贵州省小学、初中生师比分别提高到17:1、14.3:1。二是强化教师培训。全省把“四有”“三者”好老师标准作为师德师风教育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通过“国培计划”等方式搭建乡村教师成长平台,每年培训乡村教师5万余人。实施“乡村名师培养计划”,每年遴选300名省级乡村名师并设立工作室,搭建乡村名师成长平台。开展全省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三科”教师培训工作,实现“三科”统编教材授课教师100%全覆盖。三是关心关爱教师,提高教师待遇。建设农村乡镇教师公租房14万余套,解决20万余名农村教师住房问题。累计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12.8亿元。2014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召开两次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两次教师节表彰大会,全社会尊师重教蔚然成风。毕节市七星关区按人均2万元的标准对教师实施附加基础性绩效考核,保障教师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

  (五)关爱特殊群体,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贵州省把关爱特殊群体作为实现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基础性工作,认真加以落实。一是建立关爱保障机制。出台《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形成控辍保学“贵州经验”。全面实施随迁子女“两为主、两纳入”,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78%。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机制,在农村寄宿制学校建成3691个“标准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实现乡镇全覆盖。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全省30万以上人口县均建有特殊教育学校。二是力促学生健康成长。为农村中小学配备近1.3万名校医,实现全省农村中小学校医服务全覆盖。全面实施以“校校有食堂、人人吃午餐”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累计投入膳食补助资金167.7亿元,惠及87个县1.2万所中小学校380余万名农村学生。水城县在原有每生4元营养餐补助的基础上再增加1元,实行4+1配套标准。三是资助贫困学生。贵州省重点实施了教育精准脱贫“1+N计划”,累计下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18.20亿元,资助了1060万人次,实现了“应助尽助”。“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可随学生流动携带。纳雍县为全县小学阶段1.6万余名留守儿童免费配发定位腕表,确保留守儿童的安全防线和底线。赫章县将家庭困难的1257名农村留守儿童纳入低保范围;通过全县举办返乡农民工就业招聘活动,吸引留守儿童家长返乡,减少了留守儿童3871名。

  (六)培育特色亮点,深入推进内涵发展

  贵州省高度重视学校德育工作,以实施素质教育为突破口,努力打造特色学校、内涵式学校。一是坚持立德树人。全省各中小学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活动,充分运用贵州的红色教育元素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基础工程。黎平县依托红色文化资源,广泛开展“重走长征路”“听红军长征故事”等理想信念教育。二是实施素质教育。全省建设上万个“道德讲堂”,积极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校园”“三生四爱五心五好”“多彩校园•闪亮青春”等主题活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出台规范办学行为的“八个严控”,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三是强力实施文化强校。实施“双百工程”,在十三五期间,打造100所民族特色示范学校,在民族学校培养100名优秀教学名师。各学校结合实际,开发独具地域特色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剑河县将水鼓、锡绣等非遗文化纳入地方课程;榕江县的“独竹漂”和体操多次获国家奖;晴隆县将纳入国家非遗名录的“阿姝戚托”原生态民族舞蹈融入全县中小学大课间活动。平塘县利用“中国天眼”对全县中小学生进行科普教育。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根据数据审核和此次督导评估现场检查,32个县仍有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义务教育大校额大班额仍然严重

  毕节市七星关区、威宁县、六盘水市钟山区、遵义市播州区、织金县、安顺市西秀区、赫章县、纳雍县、罗甸县部分学校办学规模超过2000人。毕节市七星关区、六盘水市钟山区、威宁县、赫章县、遵义市播州区部分学校办学规模超过3000人。毕节市七星关区、威宁县、安顺市西秀区、纳雍县、织金县、三都县、赫章县、贵阳市云岩区、紫云县、遵义市播州区、罗甸县、剑河县最大校额偏大。威宁县、毕节市七星关区、纳雍县、安顺市西秀区、赫章县、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六盘水市钟山区、织金县、水城县、遵义市播州区部分班级班额较大(小学班额超过45人,初中超过50人)。沿河县、纳雍县、安顺市西秀区、赫章县、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六盘水市钟山区、织金县、水城县、松桃县最大班额偏大。

  (二)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仍然薄弱

  安顺市西秀区、水城县、罗甸县、册亨县、晴隆县、望谟县、榕江县、松桃县、正安县、贵阳市云岩区学校占地面积不足。水城县、威宁县、六盘水市钟山区、毕节市七星关区、安顺市西秀区、织金县、德江县、贵阳市云岩区学校体育运动场地面积不足。镇宁县、威宁县、安顺市西秀区、六盘水市钟山区、赫章县、纳雍县学校校舍建筑面积不足。沿河县、紫云县、从江县、思南县、纳雍县、赫章县、织金县、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学校功能室数量不足。黎平县、纳雍县、德江县缺学生用计算机。毕节市七星关区、德江县、纳雍县、关岭县、紫云县、沿河县部分学校没有建设校园网。

  (三)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力度仍然不足

  绥阳县、晴隆县、望谟县、罗甸县、思南县、黎平县、威宁县、榕江县、贵阳市云岩区、贵定县按核定编制,缺教职工。晴隆县、松桃县、沿河县、威宁县、毕节市七星关区、罗甸县、水城县、安顺市西秀区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缺音乐、美术、体育、外语、科学、信息技术等学科专任教师。松桃县部分农村学校无法正常开课。松桃县、关岭县、册亨县、罗甸县、望谟县部分学校教师培训经费占全校公用经费比例低于5%。从江县、剑河县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占全县专任教师的比例较低。绥阳县、剑河县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城乡分布不均,示范引领作用不强。思南县、黎平县缺教师计算机。 从江县未形成教师交流长效机制。平塘县、思南县、黎平县部分学校教师信息化应用水平不高,配备的教学仪器设备使用率不高。册亨县尚需建设教师培训中心。

  (四)义务教育学校安全漏洞仍然较多

  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部分学校门卫值班室无校园监控视频,在建工程未做安全隔离,灭火器失效。绥阳县、正安县个别学校校门前未设置安全标识标牌。紫云县部分学校校门口公路上没有设置减速带。织金县、威宁县部分学校未安装一键报警装置,校门口坡度较大、缓冲区较小,寄宿制学校未配备急救箱。剑河县部分学校教室后门加锁,有的灭火器过期,保安室建在校外较远位置,窗户平台较低。贵定县个别学校室外运动器材设置在水泥地面上。三都县个别学校学生宿舍与外界没有缓冲区,建筑工地与教室和学生的日常活动场所离得近;教室靠近走廊一面采用不锈钢作隔板,只设一个门进出。

  四、督导意见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贵州省各级政府要以本次督导检查为契机,针对本次督导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坚持问题导向,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督查督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地位

  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要性的认识。要强力实施教育优先发展、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坚决把义务教育作为基础性、先导性、长期性的工作抓紧抓实,作为拨穷根的根本之策,举全省之力办好义务教育,打好教育脱贫攻坚的硬仗。

  (二)不断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要继续加大政府统筹力度,强化财政主渠道供给,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要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随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教育经费要更多地投向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质量提升、学校内涵发展,在重视教育“硬件”的同时,提升教育“软件”。要加大教育经费监管和审计,提升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三)着力巩固提升均衡发展水平

  贵州省虽然全域实现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但巩固提高的任务还任重道远,还需进一步扎实推进。一是及时整改。本次接受督导检查的32个县,要认真梳理问题清单,逐条加以整改,补齐短板,确保每一所学校都达到标准化学校要求,并确保不断巩固提升,不出现滑坡。二是重视规划。要将教育规划纳入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与人口变化、产业结构调整等同规划、同步调,优化学校布局,着力解决部分城区“乡村弱、城镇挤”问题。一方面努力扩充城区义务教育容量,另一方面建设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三是加强标准化学校建设。要适应教育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期盼,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建设和条件装备标准,按照“学校位置适中,校园规划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整体协调,各类建筑安全适用美观”的原则,加大学校新建改扩建的力度,按“十有”标准,全面改善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四是注重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教育资源要向乡村学校倾斜,全面提高乡村学校装备标准。重视学校图书的适用性、针对性、可读性。强化教育信息化培训,通过教育信息化丰富农村学校优质资源。五是提升均衡水平。要适应当前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以内涵发展为核心,以落实学生核心素养为突破口,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为动力,以强化督导为保障,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

  (四)持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要把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任务,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要注重做好教师编制的合理制定和动态调整,加大增量,盘活存量,重点解决音体美等专业教师结构性短缺的问题。要进一步强化农村教师倾斜政策,通过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贴、职称倾斜、修建教师周转房等举措,让更多的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合理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要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能力。要进一步依法保障教师待遇,切实保障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努力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提升教师职业的荣誉感,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贵州省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谢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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