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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截至2015年7月底建设应用进展情况的通报

2015-09-07 来源:基础一司收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截至2015年8月10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全国学籍系统)建设应用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毕业升级应急预案上报情况

  除江苏、湖北、海南、重庆、云南、青海外,其他省份已上报毕业升级应急预案。

  二、系统安全自查自纠上报情况

  除天津、河北、广东、海南、重庆、云南、青海、兵团外,其他省份已上报省级运行环境自纠自查情况。

  三、重要业务办理进展情况

  1.跨省转学完成情况

  截至8月10日,跨省转学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其中,跨省转学核办完成率(省内流程核办完成情况)排在前五位的是:安徽、青海、西藏、兵团、浙江。跨省转学调档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西藏、安徽、山东、江苏、天津。

  2.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

  截至8月10日,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有8个省份的个别在办业务完成率低于90%。

  3.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

  截至8月10日,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见附件3。各省在7月份共报送需要注册建籍的在校生102911

  名,通过了教育部查重且学生信息已发回原省份的计54509

  名,查重未通过的48402名。

  4.清理超期未完成业务情况

  按照既定安排,教育部已于2015年8月15日18时清理了296条在2015年3月1日前发起申请但未核办完成的跨省转学业务。

  四、问题学籍处理情况

  近期,中央系统新下发了一批身份证号重复问题学籍。截至8月10日,全国共有待处理问题学籍1305319例(不包括省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问题学籍)。其中含身份证号重复560823例,身份证号不存在184724例,身份证号与姓名不匹配559772例,身份证号不存在、身份证号与姓名不匹配相对上期通报数分别减少10.54%、9.82%。问题学籍处理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

  五、数据质量核查工作进展情况

  1.除天津、海南以及刚切换到全国系统的陕西外,非对接省份均已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培训工作。海南即将启动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2.已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培训工作的非对接省份中,《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总上传率为91.86%,其中低于85%的省份2个:四川81.86%、广东78.35% 。

  六、自建系统对接改造情况

  根据对接验收标准,教育部编制了对接验收验证方案,已征求各对接省份意见,从9月份起,安排专家赴对接省份现场验证。

  七、省级学籍系统安全保护定级备案和测评整改情况

  1.已开展等级保护相关工作的省份17个。

  (1)已完成定级、备案和测评的省份6个:北京、上海、福建、湖北、海南、新疆。

  (2)完成了定级,没有完成测评的省份10个:河北、山西、吉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广东、陕西。正在进行定级的省份1个:贵州。

  2.制定了等级保护工作计划的省份6个:内蒙古、天津、重庆、四川、甘肃、西藏。

  3.尚未开始等级保护定级的省份9个:辽宁、黑龙江、山东、河南、广西、云南、青海、宁夏、兵团。

  八、工作要求

  1.做好秋季招生和新生注册建籍工作。2015年秋季学期开学在即,各省要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关键要求,做好招生和新生注册建籍工作。一是要提高新生学籍数据质量,学校要严把数据录入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把数据审核关;二是要按照有关要求,将已有幼儿学籍的小学新生学籍进行接续;三是要避免重复招生,高中学校要利用学籍系统提供的高中和中职学校重复招生提醒功能,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与中职学校的重复招生处理。如新生确实已到校就读,高中学校应主动联系中职学校,请其做相应删除处理;四是要按时操作,学校应在新生入学1个月内为其注册学籍,各省应在2015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本地中小学新生注册工作。五是开启毕业后跨省就学功能。自2015年8月31日开始,各省要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开启毕业后跨省就学功能,开展新学年的毕业后跨省就学工作。

  2.按时办理各类学籍业务。各省要结合全国学籍系统提供的在办业务监控表,继续督促跨省转学和省内各项在办业务的办理,每个环节均应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按照超过半年未办理完成的业务将被清理的原则,2015年4月1日前发起申请但仍未完成的跨省转学业务,教育部将于2015年9月15日18时进行清理。请各省督促抓紧完成仍需办理的业务,需要教育部协调或技术协助的,可沟通协商。

  3.做好在校生注册建籍。教育部已完成各省2015年7月提交的需注册建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名单查重和下发工作,请各省做好省内学籍注册工作,并继续按要求在每月月末报送需要注册建籍的在校生名单。查重未通过的应及时办理转学手续。

  4.加快处理问题学籍。各地要进一步加快处理存量问题学籍。同时结合前期有效经验,重点做好教育部新下发的跨省身份证号重复问题学籍处理工作。山东、安徽、四川的问题学籍存量均超过10万例,三省存量总数达到全国总数的36.9%,要特别加大工作力度。

  5.做好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天津、海南要尽快启动核查工作。《确认表》拍照上传率不足85%的广东、四川需加快工作进度。对接省份要在自建系统内核实学生信息。要继续督促学校对照《确认表》在学籍系统中修改变化的信息。

  6.做好系统安全保障。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全面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制定了等级保护定级工作计划的6个省份和尚未开展工作的9个省份要尽快启动定级、备案、测评和整改工作。尚未报送系统安全自查自纠情况的省份,请尽快上报。

  附件:1.跨省转学完成情况统计表

           2.省内在办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3.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统计表

           4.问题学籍处理进展情况统计表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5年8月25日

(责任编辑:李娜(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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