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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
执行情况及有关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

教职成司函〔2017〕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落细落小落实是十三五前期我部的重要工作。今年起,每年通报各地《行动计划》有关工作完成情况。请各地及时改进相关工作。

  一、《行动计划》

  根据《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6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174号)要求,对承接任务(项目)的省份和行指委2016年《行动计划》执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绩效数据采集

  截至2017年3月25日,北京等31个省份以及安全等44个行指委完成了数据填报;北京等31个省份以及安全等38个行指委函报了绩效数据采集汇总表和年度绩效总报告。

  内蒙古及公安、食品药品、外经贸行指委未完成数据填报。电子商务、环境保护、新闻出版、邮政、中医药、艺术设计等6个行指委未函报绩效数据采集汇总表和年度绩效总报告。

  (二)绩效数据分析

  1.各省任务(项目)执行情况

  各省实际启动任务1158项,启动率87%;实际启动项目330个,启动率80%;实际启动项目布点11344个,启动率92%。内蒙古未启动承接的任务(项目)。河南、新疆任务启动率低于60%;黑龙江、海南、贵州、西藏、甘肃等5个省份项目启动率低于60%;北京、黑龙江、浙江、山东、海南、西藏、甘肃、新疆等8个省份项目布点启动率低于60%。

  北京等28个省份省级财政合计安排专项经费451982万元。河北、安徽、江西3个省份尚未安排省级财政专项经费,详见附件1、附件2。

  山西、内蒙古、江苏、山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甘肃等9个省份尚未启动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内蒙古、西藏等2个省份尚未启动骨干专业建设。

  2. 行指委任务(项目)执行情况

  行指委实际启动任务171项,启动率52%;实际启动项目171个,启动率57%;实际启动项目布点939个,启动率52%。公安、食品药品、外经贸3个行指委未启动所承接的任务(项目)。报关、包装、餐饮、船舶工业、电子商务、供销、广播影视、航空工业、建材、煤炭、轻工、食品工业、卫生、文化艺术、文物保护、邮政、中医药等17个行指委任务启动率低于60%,测绘、环境保护、粮食等3个行指委未启动承接任务;报关、包装、餐饮、船舶工业、工业和信息化、航空工业、环境保护、粮食、煤炭、文物保护、验光与配镜、有色金属、中医药等13个行指委项目启动率低于60%,电子商务、轻工、食品工业、文化艺术等4个行指委未启动承接项目;报关、包装、餐饮、船舶工业、工业和信息化、广播影视、航空工业、环境保护、机械、粮食、美发美容、民政、石油和化工、水利、卫生、文物保护、验光与配镜、有色金属、外语类等19个行指委项目布点启动率低于60%,电子商务、轻工、食品工业、文化艺术等4个行指委未启动承接的项目布点。

  安全等25个行指委合计安排专项经费18579万元。餐饮、船舶工业、电子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广播影视、环境保护、粮食、煤炭、农业、轻工、食品工业、水利、文化艺术、新闻出版、验光与配镜、外语类等16个行指委未安排专项经费,详见附件3。

  3.省级实施方案印发情况

  天津、河北、山西、吉林、上海、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青海、宁夏、兵团等20个省份印发了《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二、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

  根据《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启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68号)和《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37号)要求,对各地2016年度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以下简称诊改)指导方案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职方案

  截至2017年3月25日,天津、山西、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兵团等21个省份印发并向全国诊改专委会秘书处报送了指导方案;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西、山东、海南、四川、新疆等9个省份报送了指导方案(意见稿);北京、西藏2个省份未按要求报送。

  (二)中职方案

  截至2017年3月25日,河北、辽宁、上海、安徽、江西、湖北、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兵团等12个省份印发并向全国诊改专委会秘书处报送了诊改指导方案;天津、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及新疆等18个省份报送了指导方案(意见稿);北京、内蒙古2个省份未按要求报送。

  三、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根据《关于编制和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7)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121号)要求,对各地和高等职业院校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省级年报

  截至2017年3月25日,北京等32个省份全部报送了省级年报,经与省厅电话确认,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4个省份的质量年报经过了厅务会讨论。

  (二)学校年报

  截至2017年3月25日,全国共有1298所高职院校报送了校级年报。30个省份实现了应报尽报,2个省份的3所高职院校未报送且未按要求作出说明,其中:北京2所(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西藏1所(西藏职业技术学院),详见附件4。

  (三)企业年报

  截至2017年3月25日,全国共有29个省份的282所高职院校联系428家企业发布了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河南、海南、西藏等3省份没有高职院校联系企业发布企业年报。

  (四)合规性检查

  2017年质量报告要求包含:学生发展、教学改革、政策保障、国际合作、服务贡献、面临挑战等六个部分内容和“计分卡”“资源表”“服务贡献表”“落实政策表”“国际影响表”等五张表格,且学校年报须在首页增加“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并由院校法人代表签字。部分地区和高职院校未按要求编制,其中:西藏省级报告缺内容,辽宁、广西、贵州、青海等4个省份五张表格全部缺失,兵团缺“国际影响表”“资源表”“服务贡献表”“落实政策表”,内蒙古缺“资源表”“服务贡献表”“落实政策表”,405所院校缺“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详见附件5。

  四、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87号)要求,对各省指导高等职业院校开展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数据采集与上报

  截至2017年3月25日,全国共有1303所院校填报了状态数据,未填报数据且未按要求作出说明的有3所院校,分别是:许昌陶瓷职业学院、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

  (二)数据质量与使用

  数据整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异常数据较多,主要集中在“机构设置数”“专任教师人数”“生均奖助金额”“生均年进书量”“校内实践基地工位数”“学校经费收入情况”“学校经费支出情况”“全日制高职在校生总数占专职政治辅导员总数比例”和各类教师比例数据等;二是部分数据项为空,主要涉及“毕业生基于不同生源类型的就业情况”“不同招生方式”“上届毕业生情况”等;三是部分院校在案例上报前或修改后未在平台上点击“数据汇总”,导致“案例分析”数据缺失或失真;四是数据利用率不高。截至3月25日,登录本校数据中心3次及以下的院校有41所,仅登录1次的有13所。状态数据的分析和诊断功能未能得到有效利用。

  五、工作要求

  1.各地(行指委)应切实加强统筹,完善支持政策、保障措施和管理监督,确保承接的《行动计划》任务(项目)精准落地、按时推进,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建设成效。各地(行指委)《行动计划》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还将作为下阶段我部开展相关工作的前置参考。

  2.各地要高度重视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尽快制定和印发省级指导方案,指导职业院校自主开展诊改工作,并按规定组织复核。

  3.各地和各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年报编制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强督促指导,不断提高年度报告的合规性和质量;充分挖掘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4.各地和高职院校要充分重视、积极督促落实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相关工作,不断提高数据准确性。

  特此通报。

  附件:1.《行动计划》2016年分省承接任务(项目)启动情况汇总表

     2.《行动计划》2016年分任务(项目)承接省份启动情况一览表

     3.《行动计划》2016年分行指委承接任务(项目)启动情况汇总表

     4.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7)分省报送情况汇总表

     5.院校年报中缺失“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情况汇总表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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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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