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发布实施《盲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6年版)》《聋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6年版)》《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6年版)》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26-05-2016-0009-1 | 生成日期: | 2016-12-01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基二〔2016〕5号 | 信息类别: | 基础教育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发布实施《盲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6年版)》、《聋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6年版)》、《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6年版)》。 |
教基二〔20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有关部署,适应新时期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质量,我部组织专家编制了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委员会的审议结果,经研究,现正式发布《盲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6年版)》、《聋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6年版)》和《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6年版)》,于2017年秋季开始执行。现就执行中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课程标准的重要性
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是对我国多年来特殊教育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经验的集中总结,是第一次专门为残疾学生制定的学习标准,是“十三五”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特殊教育教学改革的顶层设计,对于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办好特殊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全面做好学习、动员、宣传工作,积极创造条件,确保课程标准全面落实。
二、认真开展课程标准培训
各地要把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培训作为提高特殊教育办学质量的重要契机,纳入教师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培训要覆盖到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校长、教师、教研人员,并适当扩大到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师,帮助他们全面理解、深入领会、准确把握课程标准的新理念、新思想和新要求。
三、全面推进特殊教育教学和评价改革
各地要积极引导广大教师依据课程标准组织教学,遵循残疾学生身心特点和学习发展规律,及时调整教学观念和教学方式,合理把握教学容量和难度要求,突出潜能开发和功能补偿,促进残疾学生全面发展、更好融入社会。要积极引导学校推进教学评价改革,关注过程、着眼发展、尊重差异、多元评价,充分发挥评价在改进特殊教育教学、促进残疾学生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四、大力加强特殊教育课程资源建设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残疾学生的特殊需求,加大特殊教育课程资源开发力度,不断丰富特殊教育课程资源。要统筹规划、有机整合特殊教育中心、特殊教育学校、教科研机构和各种课程资源平台的有益课程资源,充分用好信息化手段,大力推动课程资源共建共享。
附件:
教育部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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