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 ||||
| 信息索引: | 360A17-08-2026-0004-1 | 生成日期: | 2026-04-10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 发文字号: | 教体艺函〔2026〕2号 | 信息类别: |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 ||||
教体艺函〔202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决定举办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大艺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向美而行,逐梦未来。
二、总体要求
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用明德引领风尚,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充分发挥美育的育人功能;坚持守正创新,广泛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丰富形式和载体,扩大活动覆盖面;坚持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融入活动,引导学生在美的熏陶中塑造健全人格、涵养高尚品格,以艺术凝聚中国力量、以美育传播中国价值。
三、组织机构
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组织成立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设置全国汇演阶段执行委员会,执委会办公室设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各省份大艺展的组织实施、项目评选和推荐等工作。
四、展演项目
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4大类。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5个类别,分为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6个类别。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乡村4个主题。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教学改革案例2个类别。
五、参加人员
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的参加人员为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含本专科生、研究生)。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参加对象为高校、教育行政部门、科研院所等单位和个人。
六、活动安排
(一)校级展演阶段(2026年4—7月)
各高校应按照本届展演主题,积极搭建面向人人的艺术展演展示平台,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艺术实践活动,强化普及性、提升参与率,努力让每个学生至少参与1项艺术活动,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可参与”的蓬勃局面。将大艺展与五四青年节、中国共产党成立纪念日、传统节日、校园艺术节、毕业季等重要时间节点相结合,与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学生艺术社团建设、校园美育文化培育等相结合,与学校美育资源、当地艺术特色、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相结合,营造高校美育协同发展的良好环境。在组织开展校级现场展演展示并公示的基础上,推荐优质项目参加省级展演。
学生参与率等校级展演开展情况、宣传报道等将作为高校优秀组织奖评定的重要参考。各校要加大校级展演宣传报道力度,将校级展演情况按要求报送至网络平台(网址:https://yszy.eduyun.cn/hd/dyz,登录账号另行分配)。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省域内高校做好校级展演活动,结合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基地、美育类示范性特色学校等品牌项目,加强高校艺术活动校际展示交流,多途径多渠道推广展示校级展演优秀成果。高校的活动参与情况与本省向组委会报送的奖项总量相关。
(二)省级展演阶段(2026年8—12月)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详细的省级展演方案,精心组织、规范开展项目评选,推出一批校园艺术精品,推动优秀展演作品同台展示,促进高校艺术教育创新发展。在省级展演后,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省域大艺展评选结果等情况报送至网络平台。鼓励开展省域间大学生艺术交流展示。
组委会将组织开展省级展演的线上巡展,集中展示各省份高校美育的丰硕成果与实践成效。
(三)全国汇演阶段(2027年1—6月)
教育部、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全国汇演,包括开闭幕式、艺术专场展演、艺术作品展览、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报告会、高校校长书画作品展等。
七、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个人专项奖、灼华奖(原“优秀创作奖”),艺术作品奖,艺术实践工作坊奖,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指导教师奖。
(二)评选办法
1. 优秀组织奖
设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和高校优秀组织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由组委会根据省级展演组织开展情况评定。高校优秀组织奖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校级展演情况,按本省域参加展演活动高校总数10%的比例评选推荐名单,报组委会认定;获评省级优秀组织奖的,可按15%的比例评选推荐。
2. 艺术表演奖、个人专项奖、灼华奖(原“优秀创作奖”)
艺术表演奖用于奖励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的获奖节目。个人专项奖用于奖励艺术表演类个人项目的获奖节目。灼华奖(原“优秀创作奖”)用于奖励原创的艺术表演类一等奖节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组织省级展演、评选并公示的基础上,按规定数量向组委会推荐报送优秀节目。组委会组织按类别评选出艺术表演奖一、二、三等奖,并认定个人专项奖和灼华奖。
3. 艺术作品奖
艺术作品奖用于奖励艺术作品类的获奖项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组织省级展演、评选并公示的基础上,按规定数量向组委会推荐报送优秀作品。组委会组织按类别评选出艺术作品奖一、二、三等奖。
4. 艺术实践工作坊奖
艺术实践工作坊奖用于奖励艺术实践工作坊的获奖项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组织省级展演、评选并公示的基础上,按规定数量向组委会推荐报送优秀工作坊。组委会组织评选出艺术实践工作坊奖一、二、三等奖。
5.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用于奖励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学术论文和教学改革案例。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广泛征集、组织省级评选并公示的基础上,按规定数量向组委会推荐报送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组委会组织评选出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一、二、三等奖。
6. 指导教师奖
指导教师奖用于奖励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和艺术实践工作坊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
八、工作要求
(一)各省份、各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活动经费,整合相关资源,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提高大艺展活动质效,丰富大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要以举办大艺展为契机,深入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完善面向人人的常态化艺术展演机制。
(二)各高校要积极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艺术氛围,加强实践活动场地保障,充分利用校内各种平台,如橱窗、展示屏、校园广播、电视台、校园网等打造大艺展展示空间。鼓励高校将学生参加大艺展情况纳入学分管理。
(三)各省份要制定大艺展评选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认真开展评选,及时公示、公布评选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大艺展的权威性、专业性。各省份、各高校报送各类展演项目时,要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违者取消评奖资格并追究责任。
(四)各省份、各高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活动开展时须有“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XX大学校级展演/XX省级展演”标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大艺展社会影响力。
(五)各省份、各高校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实效。
(六)教育部有权将获奖项目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等展示,或在中外人文交流以及展览、宣传等相关活动中使用,作者享有署名权。
2.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4.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相关要求
教 育 部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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