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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3个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2017-01-20 来源:教育部收藏

(2017年1月13日)

  1月9日至13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申报的3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其中的2个县(区)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进行的。督导检查组按照《办法》规定,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对3个县(区)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审核中有1个县的部分指标未达到要求,依据规定,这个县未被列入本次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

  督导检查组对2个县(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27所,其中小学13所,初中8所,一贯制学校1所,完全中学1所,教学点4个。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8个;通过专用网络平台组织对879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2个县(区)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2个县(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宁夏回族自治区结合本区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2个县(区)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表1 宁夏回族自治区2个县(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核查结果:2个县(区)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盐池县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为0.500、0.252,固原市原州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为0.489、0.276(详见表2)。

  表2 宁夏回族自治区2个县(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宁夏回族自治区根据实际,在本区实施办法中共设置20项二级指标。核查结果:2个县(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盐池县为95.15分,固原市原州区为88.3分(详见表3)。

  表3 宁夏回族自治区2个县(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对2个县(区)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都在85%以上。我们此次也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与宁夏回族自治区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2个县(区)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2个县(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近年来,宁夏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民生工程,统筹设计,精准施策,发扬“不到长城非好汉”的宁夏精神,紧盯目标,工作持续推进。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保障机制

  一是统筹部署,规划路径。2016年,自治区全面启动推进西海固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计划,并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教育精准扶贫紧密结合起来,制定了《宁夏教育精准扶贫行动方案(2016-2020年)》,瞄准短板、精准施策、定向发力,差别支持。二是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盐池县将推进工作任务纳入对县直各相关部门、乡镇和学校考核内容,实行县领导包片,部门干部包校责任制。固原市原州区制定了推进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形成了教育资源向农村和薄弱学校倾斜、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督导,监督落实。建立健全了三级督导检查工作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对症施策,通过实施“一县一案”“一校一策”、约谈党政主要负责人、印发整改通知等方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强化标准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一是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以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为抓手,近三年,全区投入“全面改薄”项目资金43.03亿元,改造、建设学校1529所,维修校舍95.18万平方米,投入12.12亿元配置义务教育阶段设施设备。盐池县将中小学采暖费列入财政预算兜底,生均定额公用经费小学、中学分别增长了200元、220元,全县实现了塑胶运动场全覆盖。固原市原州区投入3.4亿新建、改扩建13所中小学校,增加学位8400个,有效缓解了大班额和择校问题。二是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2县(区)全面推进 “三通两平台”建设,实现教师人手一机,农村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实现基本覆盖。三是全面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安排资金3.5亿元,对全区1485所农村中小学校的供暖设施、263个教学点的办学条件进行改造,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彻底告别火炉取暖的时代,所有农村教学点办学条件达到基本标准。

  (三)强化队伍建设,均衡师资配置

  一是创新补充机制。2县(区)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近三年,为995名不适合教学工作的教师办理了提前退休,招聘录用特岗教师580名、免费师范生78名,有效缓解了农村中小学教师学科和年龄结构不合理问题。二是提升培训实效。盐池县每年安排教师培训经费人均1376元,通过名师引领、外派内请等形式,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固原市原州区通过实施名师工程、牵手工程和骨干教师培养工程,先后培养各级骨干教师1086名。三是推进轮岗交流。2县(区)不断完善教师交流机制,积极组织实施轮岗交流、送教送研下乡,教师走教的方式,实现县域内教师交流制度化、常态化。四是健全激励机制。2县(区)均制定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对在乡村连续工作25年的355名乡村教师晋升了副高级职称。盐池县设立教育发展基金,每年投入320万元奖励优秀校长、教师, 每年免费为教师体检和购买教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固原市原州区给予乡村教师生活补贴、职称评聘、住房保障、评优树模等政策倾斜,吸引优秀教师、青年教师到乡村从教。

  (四)强化帮扶机制,关爱弱势群体

  2县(区)通过不断完善落实弱势群体就学政策保障体系和关爱服务机制,确保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盐池县实行留守儿童乡镇、村干部联系责任制和教师“一对一”帮教制度,在学校搭建“七彩小屋”等爱心平台,开通免费亲情电话和网络视频,促进学生、教师和家长的和谐互动。固原市原州区积极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每年落实3000多万元,通过抓好“四项制度”,严把“六道关口”,建好“四本账册”,确保5万人次的农村中小学生享受到健康的营养餐,成为营养改善计划“宁夏模式”的典范。

  (五)深化教育改革,提升教育质量

  一是扩大优质资源。盐池县构建7个中小学校共同发展集团,实现了集团内学校管理、教师队伍等“五个同步发展”目标。固原市原州区建立城乡学校对口帮扶机制,开展片区教研交流、“同课异构”等活动,并积极与北京、福建等地中小学校构建帮扶机制。二是规范办学行为。2县(区)积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执教,切实规范中小学课程设置等办学行为,实行划片招生、均衡编班,努力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三是深化课程改革。盐池县构建高效课堂,促进教师教学观念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固原市原州区构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形成了赶、学、比、帮的激励机制。四是促进内涵发展。盐池县组织开展德育示范校、文明校园、特色学校创建活动。固原市原州区培育特色,打造品牌,创建了一批内涵丰富,社会认可的特色学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家和省级标准,根据2015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和此次督导评估现场检查,2个县(区)仍有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盐池县

  城镇教育资源不足。一是县城学校存在大班额现象。二是部分学校使用不可升降双人课桌凳。三是部分学校教师结构不合理。个别学校教师老龄化现象突出;部分学校音体美学科教师紧缺,小学音体美学科多为兼职教师。

  (二)固原市原州区

  教育资源不足。一是义务教育学位不足,城镇学校存在大班额现象;二是部分学校不同程度存在占地面积不足、体育运动场地面积不足、校舍面积不足的问题;三是部分学校使用不可升降双人课桌凳,运动场建设标准较低;四是教师队伍存在结构性缺编,个别学校没有音体美等专业教师;五是部分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四、督导意见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宁夏回族自治区应针对本次检查指出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对照国家和自治区标准,认真研究,提出对策,切实加以整改。

  (一)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三个增长”及各项教育投入政策要求,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投入保障长效机制。追补资金要确保合理安排并全部用于义务教育。要持续加大投入力度,逐步加大对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内涵发展的专项投入力度。

  (二)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

  要扎实推进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坚持“抬底部、补短板”的工作原则,采取一校一策的办法,分阶段、分步骤改善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逐步解决学位不足、面积不足、班额过大等问题,不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三)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要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的合理制定和动态调整,对小规模学校及教学点按班师比配备教师编制,满足教育教学需要。要切实加大音体美等学科教师的培养和补充力度,优化教师队伍整体结构。要创新交流方式,强化激励机制,吸引教师、校长尤其是骨干教师、校长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要进一步完善培训体系,构建合理教师梯队,整体提升校长教师专业化水平。

  (四)进一步强化督导督查力度

  对照自治区政府与教育部签署的备忘录中明确的目标任务,宁夏今后的推进工作更加艰巨。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长期性、动态性、艰巨性,要保持工作力度不减,机制不断,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整改,巩固成果,提高水平,早日实现规划目标。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王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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