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部司局机构

关于报送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及艺术教育论文的通知

教体艺司函〔2009〕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2008〕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08〕38号),本届展演活动第三阶段的全国评选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地按照《全国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和《第三届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指南》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做好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及艺术教育论文的报送工作。现就具体报送办法补充通知如下。

  1.各省(区、市)报送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及艺术教育论文均需填写报送表(见附件1、2、3),报送表“代码”栏请按照关于代码的说明(见附件4)正确填写。

  2.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节目的光盘均使用DVD格式,中学组和小学组两个组别分别刻盘,每个组别再按节目类别(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或课本剧四类)分盘刻录,一式两份,不同组别和类别的节目不要刻在同一张光盘上。每个光盘上要粘贴标签,注明报送省份、所在地(市)县(市)及演出单位、所在组别、节目名称、节目类别和形式以及指导教师;光盘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和演出单位的名称以及指导教师姓名。报送表及光盘于2009年10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艺术教育部。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华阳路112号1号楼4楼;邮编200042;联系人王维(13761838760)、戴勤燕(13651656511);办公电话021-62521985;传真021-62250850;同时将报送表的电子稿发送至电子信箱yijiaobu@yahoo.cn

  3.艺术作品: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每件作品要在背面(或附另纸)注明报送省份、所在地(市)县(市)及单位名称、作者姓名、所在组别及年级、作品名称、作品类别和形式以及指导教师。报送的艺术作品不退还作者。报送表及作品于2009年10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上海市长宁区少年宫。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136弄31号;邮编200050;联系人李青(13386195173)、毛颖(13917298862);办公电话021-52380815;传真021-62529004;同时将报送表的电子稿发送至电子信箱LLS66@126.com

  4.艺术教育论文:每篇报送论文前须附论文申报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的通知》),报送论文一式5份。报送表及论文于2009年11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艺术教育部。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华阳路112号1号楼4楼;邮编200042;联系人柏云(13641785022)、戴勤燕(13651656511);电话021-62525192;同时将报送表的电子稿发送至电子信箱yijiaobu@yahoo.cn

  5.展演活动各类获奖证书的填写以各省(区、市)报送表的信息为准。各省(区、市)务必认真核实、填写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及艺术教育论文的报送表中的各项信息。上报后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改。

  6.各省(区、市)开展活动的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地(市)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推荐表(见附件6)以及简报、活动总结等材料,于2009年11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艺术处。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邮编100816;联系人陈蓓蓓、罗晶;电话及传真010-66097189;电子信箱yishuchuone@moe.edu.cnyishuchutwo@moe.edu.cn

  请各地按照规定的数量和上述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附件:

  1.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表

  2.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报送表

  3.第三届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报送表

  4.关于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及艺术教育论文代码的说明

  5.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各省(区、市)开展活动情况统计表

  6.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地(市)、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推荐表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二〇〇九年九月七日

附件

  1.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表.doc

  2.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报送表.doc

  3.第三届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报送表.doc

  4.关于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及艺术教育论文代码的说明.doc

  5.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各省(区、市)开展活动情况统计表.doc

  6.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地(市)、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推荐表.doc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